赛义黛·扎赫拉·侯赛尼在接受霍泽通讯社记者采访时表示:纯粹的伊斯兰教是一个全面、普世的宗教和律法,凡是属于这条引导与幸福之路的内容都具备这一特性。因此,格迪尔·胡姆事件也并非仅仅是某个民族、某个地点的特定历史事件,而是伊斯兰教的支柱之一。
格迪尔不朽的原因
宗教的完善与恩典的完成
她表示:格迪尔·胡姆事件得以永恒有效的第一个原因是,《古兰经》将其称为"宗教完善之日"和"恩典完成之日";即通过宣布(伊玛目),宗教达到了最终的完善阶段,而这种完善并不局限于先知(愿主福安之)的时代。在经注学和格迪尔学术文献中也明确指出:"随着伊玛目的被选定,先知(愿主福安之)的使命得以完成,伊斯兰教达到了其终极阶段和永恒的内在本质","神圣律法的延续和伊斯兰教的真正延续依赖于伊玛目"。
她强调:因此,如果伊斯兰教要成为永远鲜活并能拯救人类的宗教,那么那个促成了宗教完善的核心元素,就必须始终存在于宗教中并保持其效力。
坚持两法宝的必要性
她补充道:第二个原因是格迪尔与《古兰经》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。根据在什叶派和逊尼派中被广泛接受并传述的"两法宝"的众传圣训,先知(愿主福安之)将《古兰经》与圣裔并列为两大引导法宝。结论很明确:正如《古兰经》是永恒的引导经典,圣裔作为正确理解宗教道路的阐释者和守护者,直到复生日都必须是有效的。因此,格迪尔的效力与《古兰经》的效力紧密相连,随着《古兰经》的永恒性,格迪尔的信息也得以永恒。这本身就证明了光明伊斯兰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——伊斯兰体系的各个要素和支柱以密不可分的整体方式相互联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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